黑龙江省林业厅开展秋季林木 采种工作专项督查
为加强全省林木种子采收管理,确保秋季采种工作安全有序,做到“颗粒归仓”,省林业厅做出工作部署,要求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林木种子采收工作的组织领导,层层落实责任。要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及采种林分资源保护,全面落实林木种子生产安全责任制,科学指导采种生产,确保年度林木种子采收任务有效落实。
根据方案要求,各林木种子生产单位应严格执行《种子法》、国家林业局有关文件及有关技术标准规程,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、档案、标签等制度。当地政府应适时公布采种期和必要的保护性措施,制定完善的处置种子生产和采收安全预案。
省林业厅高度重视秋季采种工作,成立专项工作组织机构,主管副厅长亲自挂帅,成立了由林木种苗、资源管理、森林公安、造林和政策法规等处室及全省13个市(地)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组织机构,协调解决采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及时查处破坏采种林分资源、抢采掠青、偷采毁坏母树等违法行为,全力推进工作落实。省厅将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,深入各地督导检查。